税务政策 |
罗先经济贸易区税目包括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财产税、继承税、交易税、营业税、资源税、城市经营税、车辆使用税,各税目的税率很少,对个别投资项目实行减税、免税等优惠政策。
税金
税收优惠政策 外国政府、国际金融组织提供贷款,或者外国银行向本地区设立的企业以有利条件提供贷款的,对其利息所得,免征所得税。 对投资于特别鼓励部门的企业,可以第一年至第四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五年至第七年减征50%左右的企业所得税。 对投资于生产部门的企业,可以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四年至第五年减征50%左右的企业所得税。 对投资于规定的服务部门的企业,可以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征50%左右的企业所得税。 全月劳务报酬额500欧元以上的,税率为5—30%。 对将利润用于再投资,增加注册资本或新设企业且经营5年以上的企业,退还再投资份额相应的企业所得税额的50%,对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的企业,退还全部企业所得税。 |